8月1日起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80元/月
自贡视线新闻频道 2010-07-30 17:20:11 来源:自贡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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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政府于29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府发[2010]15号),将对我市现行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规定从8月1日起执行新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将从原来的每月550元调整至每月780元(每日35.9元)的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由原来的每小时6元调整至每小时8.2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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